大千世界,无奇不有。阿拉现实中发生的很多事情,比莎士比亚的故事还要有戏剧性。
今朝就来听我蒋家伯伯,来讲一讲——沪A牌照收取租金可还行?差点车牌都飞了。
在上海这座大都市里,为了缓解交通压力,限量拍卖小汽车牌照已经执行多年。因此,大家想要拍到沪A牌照,除了花费不菲之外,运气也是不可或缺的。临时牌照有效期都过了,还未拍到牌照的人也不在少数,大家伙就知道沪A牌照竞拍的激烈程度。
上海市民小李则很幸运的拍到了张沪A牌照,可他最近没有购车的需求。于是头脑“灵活”的小李和有牌照需求的A公司一拍即可,小李以7000元一年的价格将自己的沪A牌照租借给A公司,并约定好租赁一年期到后,A公司将返回汽车牌照。
但在上海相关的规定中,小李拍到的牌照只能用在他自己的车辆上。A公司为了成功租借到小李的汽车牌照,A公司将自己所有的车辆登记过户到小李名下。这样车辆和牌照名义上都在小李名下,车牌和车辆就都可以正常上路使用。而实际车辆和车牌的使用人和控制人,则都是A公司。
一年的租赁期限转眼就到,小李也买了自己的小汽车准备上牌。可是这牌照却收不回了,A公司今天拖明日,明日拖后日。小李多次联系对方,要求对方归还车牌。对方开始还敷衍着,之后干脆消息不回,拒绝归还小李车牌。
小李无法,只得起诉法院要求A公司归还车牌。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和A公司签订的所谓车牌租赁合同,违反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本身就是无效合同。因此判定A公司应协助小李将现车辆与车牌解绑,将车辆、车牌都过户给实际拥有者。
同时,法庭指出这种形式的“租赁”对合同双方都存在非常大的法律风险。除了会碰到双方都不配合办理车辆、车牌的过户手续之外;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那作为法律上所有者的小李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为,为了那么点蝇头小利就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真不是聪明人会做的选择。
侬讲是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