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近日,合肥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显示,安徽创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被罚。
(图源:合肥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该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间,自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企业购入水泥19369.00吨,相应的成本7135647.56元在账簿中列支,购进的水泥部分用于日常工程施工外,剩余17344.30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6063354.43元,通过货款由相关个人账户收取的手段,在账簿上不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导致少缴税款合计2243067.53元(其中增值税852363.0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9665.41元、企业所得税1331039.05元)。
该公司在此次税务检查前未进行申报纳税,而在税务稽查期间主动交待未列销售收入并补缴了全部税款。
鉴于该公司能够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主动补缴了全部税款,认错态度端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三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对该公司予以从轻处罚,决定处以所偷税款2243067.53元的百分之五十罚款,即罚款1121533.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