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婧 北京报道
3月24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明确信托公司应当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内容为分类维度,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共25个品种。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强调信托公司回归受托人定位的基础上,对信托业务进行重新分类并提出了相关监管要求,旨在促进各类信托业务规范发展,积极防控风险和巩固乱象治理成果,引领信托业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有效创新,丰富信托本源服务供给,摆脱传统发展路径依赖,加快转型,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北方信托创新发展部总经理王栋琳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对信托业务重新分类的主要目的是要促进信托公司加快推进业务转型,回归本源,服务大众,为未来的业务发展指明方向,这是行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事件。在这25个信托业务品种当中,各家信托公司可以立足自身资源禀赋、战略重点和客群定位,有选择地重点发力。未来信托公司不会再追求大而全,而是开展差异化竞争,专注于一些细分领域去做专业化的信托服务,努力成为这个领域的龙头,这将是信托转型的一个方向。
立足信托本源 挖掘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空间
《通知》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25个业务品种,具体包括:一是资产服务信托。按照服务具体内容和特点分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新型资产服务信托等5小类,共19个业务品种。二是资产管理信托。依据资管新规,按投资性质不同分为4个业务品种,包括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权益类信托计划、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信托计划和混合类信托计划。三是公益慈善信托。按照信托目的不同分为慈善信托和其他公益信托2个业务品种。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求信托公司按照信托业务新分类要求,严格把握信托业务边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定期排查,严肃问责,确保按新分类标准规范开展信托业务。要求信托公司明确发展战略和转型方向,立足信托本源重塑发展模式,摆脱传统路径依赖,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各类具体业务监管规则和配套机制,指导派出机构对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准确性和展业合规性实施持续监管。
一位资深信托观察人士告诉记者,此次业务分类的下发,厘清了信托业务的边界,为信托公司业务转型指明具体方向,有利于推动信托业务高质量发展。此外,此次正式文件中将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的位置较征求意见稿提前,进一步强化信托公司未来资产服务的能力,表明监管层鼓励信托公司做大做强服务信托业务,推动信托公司回归信托本源业务。
在他看来,信托公司应逐渐摆脱传统业务依赖,依托自身的股东背景及资源禀赋,进一步加强自身投研能力、主动管理能力、客户服务能力以及科技服务能力等,逐步打造信托公司新的业务支撑体系和核心盈利模式,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通知》还按照资产服务信托的实质,对照资管新规关于破刚兑、去通道、去嵌套等精神,完善资产服务信托的分类标准和监管要求,如:一是明确资产服务信托不得以任何形式保本保收益。二是明确资产服务信托不得为任何违法违规活动提供通道服务。三是明确资产服务信托不涉及募集资金。四是资管产品管理人作为委托人设立资产服务信托,信托公司仅限于向其提供行政管理服务和专户管理服务,且不得与资管新规相冲突,以防出现多层嵌套、变相加杠杆、会计估值不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等情形。五是信托公司开展资产服务信托,原则上不得发放贷款,也不得通过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等方式为委托人融资需求募集资金,避免服务信托变相成为不合规融资通道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明确,信托公司应当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式开展资产管理信托,而未将单一资金信托纳入资产管理信托范畴。对此,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解读称,所谓的单一资产管理信托实质是专户理财,根据业务实质应当归入资产服务信托中的财富管理信托,而不是资产管理信托。
上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还将资产管理信托和财富管理信托的业务模式进行了详细对比。具体来看,资产管理信托的业务模式是信托公司发起设立资产管理产品并拟定制式合同,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募资并签订制式合同,按照产品设计,通过集合运作、组合投资方式对受托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按照产品期限到期清算。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组合投资相关要求。
而财富管理信托的业务模式是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根据委托人合法需求为其量身定制专户服务,并据此约定信托合同条款及信托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受托人职责。具有专户理财性质的信托业务符合财富管理信托特征,与资管业务的业务逻辑有明显差异。
加强监管引领 落实信托公司主体责任
《通知》明确,信托公司应当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做好业务分类工作,准确划分各类信托业务,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发展战略和转型方向,增强受托服务意识和专业服务能力,以发挥信托独特功能、实现良好社会价值为导向,积极探索开展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规范开展符合信托本源特征、丰富直接融资方式的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提高竞争力和社会声誉,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同时,信托公司应当严格把握信托业务边界,不得以管理契约型私募基金形式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不得以信托业务形式开展为融资方服务的私募投行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通道业务和资金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坚决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信托业务。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风险防控,促进信托公司回归本源,《通知》明确坚持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业务,信托公司按照前期既定工作要求继续落实。同时,明确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应当立足受托人定位,为受益人利益最大化服务,不得以私募投行角色通过信托业务形式为融资方服务,以防为了向融资方提供融资便利而损害受益人合法权益,偏离信托本质要求。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具体监管要求,保障相关信托业务符合信托实质。
存量信托业务整改有哪些安排?上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推动信托公司稳妥有序整改,确保平稳过渡,《通知》拟设置3年过渡期。信托公司应对各项存续业务全面梳理,制定计划,有序整改。其中契约型私募基金业务按照严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其他不符合分类要求的信托业务,单设待整改信托业务一类,根据过渡期安排有序实施整改。已纳入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个案处理范围的信托业务,应当纳入待整改业务,并按照资管新规有关要求及前期已报送的整改计划继续整改。
《通知》还要求,各银保监局应当指导辖内信托公司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正确认识信托关系实质和信托业务风险特征,树立信托产品打破刚性兑付的风险意识。信托业协会应当加强宣传引导,组织信托公司自觉落实相关要求,普及信托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各类信托业务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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