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跨省市就业的劳动者来说,养老保险经常是他们关心的话题之一。
网友“小橘子”提出疑问:“我今年28岁,毕业后工作了一段时间,现在想趁年轻去别的城市看看、闯闯,请问如果我去其他地方工作参保了,已经缴的养老保险该怎么办?如果我以后再回来工作可以继续缴费吗?”
劳动者跨省流动就业,可以把在原工作地缴纳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工作地,与新工作地的缴费合并,两地的参保缴费信息累计记录。
参保人员可以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也可以在线上办理,参保人员可以直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掌上12333”APP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续将由转入地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对接办理。
详细申请办法请见:
疫情期间,您关注的社保经办问题指南(三)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目前的规定,在非户籍地首次就业参保,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可转移至临时账户。临时账户所在地不可作为养老待遇领取地,当这部分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临时账户中的全部缴费将统一归集到待遇领取地,不会影响退休待遇。
如果不确定将来会在哪里工作,或者您觉得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有一点麻烦,也可以先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申请由待遇领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来归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及相应资金,然后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所以,回到这位网友的提问,您可以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就业地。如果不确定将来在哪里工作发展,也可以先不办理转移手续,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申请由待遇领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来归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及相应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