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
纳入到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切换期间
有关业务调整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原使用的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将于6月4日停机,6月14日统一接入新的全省信息管理系统。由于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在经办政策、经办方式上发生很多变化,现将相关政策向社会公告,请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熟知政策,提前做好相关业务办理。
一、对用人单位实行“三险一单” 核定缴费
省集中信息系统上线后,参保单位办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申报核定时,将采取“三险一单”统一出单。新系统增加了网办业务功能,参保单位可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办理社保相关业务,例如:办理社保登记、人员增减变动、申报核定缴费等业务,不需专程前往我局办理。
我局拟于5月下旬对用人单位展开网办测试和培训,请各参保单位提前收集经办人员身份证和电话信息,参训时一并填报。
二、对参保单位实行月申报核定,超期将征收滞纳金
省集中信息系统上线后,改变了以前参保单位可按月、按季申报的方式,实行按月核定。请参保单位注意:一是要按月及时申报核定缴费,超过当月未按时申报缴费的将收取滞纳金和利息。二是参保单位在核定月度内,确有人员增减变化的,可多次申报缴费。三是缴费单据开具后的有效期为10天,参保单位未在有效期内缴费,缴费单据自动失效,需重新进行申报核定,超出当月核定的单据,将从次月1日起加收利息和滞纳金。
为避免额外增加滞纳金和利息,请各参保单位对历年缴纳社保费进行清理。如存在应缴未缴社保费的,请在5月24日前将欠费补缴到位。如存在历年已缴费但未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记账的,请在5月30日前凭缴费税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登手续。若省集中信息系统上线后再补缴欠费,省系统将自动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其中对超过三年补缴的,需凭相关部门的法律文书才允许补缴。
三、灵活就业人员逾期未缴费,新系统中不能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一年缴费周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在此周期内灵活就业人员可到税务部门委托的商业银行缴纳当期养老保险费。2021年7月1日起不能补缴2019社保年度(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养老保险费,2021年12月31日后不能补缴2020社保年度(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养老保险费。
特别提示:我市已于2019年8月28日,2021年4月1日,对2019年12月30日以前存在断缴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进行提示,督促欠费人员及时补缴,现因新系统上线在即,请上述人员在5月24日前,及时将养老保险费缴纳到位。
四、上线期间停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鉴于我市社保经办信息系统将在6月初停机,为保证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的连续性,自即日起至6月25日期间,停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待省集中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再重新启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五、临时调整离退休人员6月份养老金发放时间
全省2020年12月以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预计于6月中旬启动。因调待工作恰逢我市新老系统切换期间,为保证离退休人员当月退休费和调待增资金额一次性足额发放到位,我市原定6月15日的养老金发放时间会延迟到6月22日前,请离退休人员理解,届时我市会将养老金一分不少发到大家手中。
新系统上线后恢复每月正常发放时间,每月发放养老金时间为15日仍然不变。
湖北天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