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飞跃
3月6日上午,济南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在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2021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加快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城乡交通一体化,大力建设交通强国样板城市,提升省会综合交通承载能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完成投资力争突破600亿元。围绕上述要求和目标,大力开展强交通十大行动、提升十大能力。
实施交通治理现代化行动,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综合交通体制机制、政策法规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治理能力建设再上新水平。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编制完成《“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建设交通强市发展规划》,开展好公共交通规划修编。统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交通产业发展。
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提请市人大尽快完成《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改,扎实开展《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立法调研。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动态清理。
创新大交通运行机制
扎实推进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尽快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5家事业中心人员转隶,构建局系统“1+5+1”大格局。积极转变管理模式,科学界定机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综合执法的职责边界和任务分工,机关处室要加强行业规划、计划、规范、标准、制度的编制、行业管理及落实监督检查;各事业单位要突出公益属性,强化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的支持保障职能,提高交通服务保障水平和效率;综合执法支队要突出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增强综合执法检查实效;要突出责任处室(部门)牵头抓总作用,牵头部门总负责,敢于提要求、做安排,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协作配合,形成高效便捷的内部运转体系。
创新综合行政执法
全面落实执法机构权责清单,尽快建立“齐抓共管、相互配合、数据共享、协同推进”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构建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和市域一体化执法体系,建立联防、联控、联罚、联治的异地联合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形成“集团作战”的执法合力。以治理超限超载、打击非法营运为重点,推广“交通融合+”执法模式,加大路面执法查处力度,织密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网络,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四张清单”制度。开展“规范执法、提升形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四基四化”执法水平建设,打造高效规范、权威专业的执法队伍。依托信息化网络平台,畅通部门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等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检查结果互认,形成监管工作合力。扎实做好执法培训、行政复议和诉讼、执法考核等工作。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积极推进城市道路建设管理改革,形成“一张规划路网、一个计划盘子、一套管理流程”,加快构建“全市统筹、部门协同、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城市道路建设管理新机制。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创新运输市场管理方式和监管模式,大力发展网络货运、无车承运、多式联运等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推进巡游出租车行业改革与转型升级,强化网约车平台规范管理,促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设,扎实做好各行业质量信誉考核,推动形成“重信践诺”的良好氛围。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政务服务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
加强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科学编制交通项目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健全完善交通建设项目库和城市道路三年建设项目库。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做好部门预算和工程结算、决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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