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继承自己父亲名下31%的股权,外籍华人常德承诺拿出4291万元成立“常宗琳福利基金”用于帮扶贫困村民。不过,在基金会筹备期间,放在中国银行烟台分行“共管账户”上的巨款突然被宁海街道办事处私自划走,常德还遭到新牟里村委会“逼捐”2855万元。
更不可思议的是,常德为此身陷多起诉讼之累,甚至还背负着“拒不执行裁定”的罪名,不敢回国内探望80岁高龄的母亲,而他在烟台的一处房产也被村委会强行拍卖。
“基金会”未能如约成立,按理捐赠款项理应退回捐赠人,且村委会更不是受捐赠对象,村民“瓜分”捐赠款更是违背捐赠人意愿。2019年10月25日,中国商报法治周刊曾以《山东烟台:外籍华人成立基金会捐款被私分又遭“逼捐”2800万》为题,对该事件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披露,引发网友关注。
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告诉尚法新闻记者,以“村委会”的名义起诉常德逼其再捐款2855万元,不是全体村民的意见,只是“村委会”的意思。他透露:“因涉及集体资产历史遗留问题,村干部在背后操纵少数村民上访转移注意力,意图是将矛盾引到常德身上。”
对此说法,12月23日,尚法新闻记者致电烟台市牟平区宁海街道办党委书记姜忠晓联系采访事宜,他仅以短信回复称要求记者与区委宣传部联系,拒绝作出回应。
继承股权受阻
上市公司新潮能源(股票代码:600777),原名新潮实业,199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系山东省首家上市的乡镇企业。
常德原本是上市公司新潮实业原控股股东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润投资”)的最大股东(持股31%)。
生于1943年的常宗琳是常德的父亲。常宗琳自1976年12月开始担任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新牟里村党支部书记,带领村民脱贫致富,被誉为“中国农民经营国际海运第一人”。
2007年初,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企业进行改制。因常宗琳的特殊贡献,烟台市牟平区政府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其20%份额奖励,加上其个人出资购买的31%产权,常宗琳合计持有新潮实业原控股股东新牟国际集团公司的51%股份。
2008年2月19日,东润投资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树刚,股东由常宗琳、宋向阳、孙树刚、姜学荣等33人组成。
2008年4月7日,东润投资与新牟国际集团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新牟国际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新潮实业全部股份转让给东润投资公司,即东润投资以3587万元人民币收购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新牟国际集团公司整体资产。
东润投资由此直接持有上市公司新潮实业1.5472亿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3040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57万股)及间接持有240.05万股限售流通股(通过全资子公司烟台全洲海洋运输公司持有),持股比例21.28%。
收购完后,东润投资成为新潮实业的第一大股东,东润投资的实控人常宗琳成为上市公司实控人。
不幸的是,2009年9月4日,常宗琳因病去世。常宗琳生前遗嘱,其持有东润投资51%股权,由其儿子常德继承其中31%的股份,其余由两个女儿常环德、常明德分别继承10%。
一直到常宗琳去世,常德一直在做外贸生意,并未参与其父亲经营的企业体系。在其继承了31%的股权后,常德实际上成为东润投资的最大股东,他也希望为其父亲留下的事业发展出一份力,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但遭到排斥。
常德告诉尚法新闻记者,其父亲去世不久,他曾要求东润投资股东召开公司股东会议,却遭其妹夫宋向阳以及姜学荣、孙树刚、姜华、常宗利等股东的阻拦,甚至连公司大门都不让其进去。
他说,因其外籍身份,就连其持有东润投资的公司股权也因遭到其他股东刁难,一直未去工商变更,其父亲去世一年多后,51%股权仍登记在其父亲常宗琳名下。
公司收购被阻扰
作为首批上市的山东民营企业,主营业务不清晰,一直困恼着新潮实业。当时,经政府招商引资和搭桥,香港正道集团幕后实际控制人,即正在国内选择新能源汽车基地、掀起造车运动的资本大鳄仰融,拟借壳新潮实业。
2010年初,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以及牟平区委书记等多名政府官员,曾在洛杉矶联系到常德,让其共同前往参加与资本大鳄仰融的洽谈合作事宜。
常德了解情况后回到国内。不久,新潮实业在网站上发布信息:2010年5月9日,天津正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蒋会成及正道汽车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陈晓一行14人,来我公司考察,探讨项目战略合作相关事宜。
2010年5月27日, 新潮实业首度发布公告:北京首泰投资有限公司以每股7.88元的价格,拟通过收购东润投资不低于75%股权以实现对新潮实业的间接控股权。
当时,媒体报道了这次利好消息,新潮实业股票一度大涨。据资料显示,北京首泰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3030万元,大股东为海南康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北京首泰公司99%的股份,海南康桥为林士泉的独资公司,其幕后实际控制人均为资本大鳄仰融。
然而,双方收购框架协议并不顺利。由于常德继承的股权一直处于逆境状态,造成了正道汽车集团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入驻新潮实业的希望落空。
媒体报道称,即便继承人没有正式获得股权继承,在相关产权出让时也有表决权,采用股权托管的方式可以免去常德的股东变更的麻烦,但最后仰融借壳新潮实业的计划还是无疾而终。
2010年7月27日,框架协议的60天期限结束,新潮实业公告称,双方决议在收购框架的基础上延长30天进行商谈。
2010年8月24日,仰融旗下的香港上市公司正道集团(01188,HK)则已将托管东润投资所持有新潮实业股权一事予以公布。不过,第二天的另一则“新潮实业因信息披露违规而遭证监会调查”的消息却令仰融借壳新潮的计划蒙上阴影,致其新潮实业在当天停牌。
尚法新闻记者注意到,2010年,新潮实业第二季报发布常宗琳去世的公告和宣布接受调查的公告,都是紧跟着其有关股权转让公告之后。
2010年10月14日,停牌近30个交易日的新潮实业公告称,正道集团全资子公司天津正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新潮实业第一大股东东润投资已经取消《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股权委托管理被叫停的原因是“天津正道的实际控制人并不符合收购上市公司的有关条件”,但公告未披露具体“有关条件”到底所指为何。托管协议的意外中止,意味着仰融通过曲线控股新潮实业的造车计划失败。
常德向尚法新闻记者透露,他认为在此次收购过程中,其妹夫宋向阳与姜学荣等人不断恶意阻挠,是收购计划受挫的主要原因。
常德告诉记者,宋向阳等人因在东润投资被仰融集团拟收购期间,曾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作为收购方股东的海南康桥公司负责人的家人通过内幕消息进行证券投资,致使本次收购遭到证监会调查和处罚,致其收购计划失败。
“时任牟平区委书记王某曾当着我的面批评宋向阳,说宋向阳故意使坏,每次让其去帮新潮实业擦屁股。”常德称,自己的股权被要求转让,都是宋向阳、姜学荣等人的“计策”,目的是想挪开自己这块“绊脚石”,便于幕后操纵上市公司新潮实业的资本运作。
尚法新闻记者采访核实,在2014年12月注销的烟台亿洲经贸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杨永健,系东润投资的股东,持股3.63%。
2011年6月29日,中国证监会对烟台亿洲经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第27号),认定东润投资股东利用该公司在2010年5月21日至2010年7月8日期间,违反证券法律法规,通过多个证券账户利用其内幕消息进行证劵投资,对其获利65万元予以没收。
对此说法,尚法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宋向阳、姜学荣等人的电话采访求证,其均未肯接听,发信息也未予回复。
继承的31%股权被转让
2011年,常德继承的31%股权通过工商变更登记在其名下。为了纪念其父亲,常德向东润投资出具《承诺书》,愿意拿出15.92%股权价值设立“常宗琳基金会”,以长期帮扶新牟里村的困难村民。
2011年5月23日,东润投资召开董事会,决议第四项规定成立“常宗琳福利基金会”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姜宗美(常德的母亲)、孙树刚、宋向阳、姜学荣、姜华、王可岳、赫荣全、迟永强、丁波(宁海街道办副书记)九人组成。
作为最大股东,常德仍然没有进入东润投资董事会,双方持续僵持不下。在此期间,中国银行烟台分行原行长冷杰、烟台市国土局原局长徐维胜曾做其思想工作,希望从公司发展的大局出发,让其将持有东润投资的全部股权转让,便于公司减少融资成本。
常德透露,曾经百般刁难的妹夫宋向阳也主动向其打电话要求见面协商股权转让事宜。
2012年12月13日,常德向一名自然人姜学哲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为:兹授权姜学哲办理本人在东润公司股权转让相关工作等事宜,特此授权(记者注:不包括去银行划转款项委托)。
2013年5月11日,通过冷杰、宋向阳等人的操作和安排,东润投资以2.1亿元的价格将常德继承的4052.43万股(占总股本的6.48%),转让给在2013年4月23日才成立的北京广同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文武,以下简称“广同川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为此次接盘新潮实业股票而生的广同川投资,随后在2013年12月将持有的4052.43万股全部卖掉,套现2.37亿元。也就是说,广同川投资在半年时间通过左手倒右手的方式,赚了2600万元。
2013年12月8日,东润投资以7.10亿元的价格将持有上市公司14.42%的股份(9019.94万股)转让给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志昌顺”)。资料显示,该笔交易对应的价格是每股7.88元,东润投资通过转让所持有的1.33亿股共计套现9.2亿元。
该项交易在2014年3月3日完成交割。自此,深圳金志昌顺代替东润投资,成为了上市公司新潮实业新的第一大股东。
至此,原本打算在其父亲创立的商业帝国大干一番事业的常德,因为其他股东的排斥,最终被挡在门外。
当年公开信息显示,新牟国际集团公司是集体所有企业,隶属烟台市牟平区新牟里村委会。在2007年之前的11年里,新潮实业稍有盈利,但从2007年开始就出现了连续四年亏损的情况。宋向阳在2002年就担任新潮实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东润投资另一股东孙树刚,也曾任新牟里村会计、副书记,同时担任新牟国际集团公司副董事长。
常德告诉尚法新闻记者,无论是其股权转让给北京广同川投资,还是东润投资紧随其后将持有新潮能源全部股票卖给深圳金志昌顺,背后都疑有东润投资股东的身影在幕后操纵。
此前媒体报道,2014年4月11日,新潮实业公告称将下属控股子公司烟台市东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城建安”)75%的股权、下属控股子公司烟台新祥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祥建材”)75%的股权、下属全资子公司烟台新潮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铸造”)100%的股权全部转让。
公告内容显示,新潮铸造折价近1800万元,上述3家公司均为折价转让,此次转让导致上市公司账面损失2490.03万元。
东城建安75%的股权和新祥建材75%的股权转让给烟台东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城投资”),新潮铸造100%的股权转让给烟台实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德投资”)。
公开信息显示,东城投资和实德投资分别成立于2014年3月26日、2014年3月24日,成立后的2周随即接盘上市公司新潮实业打折甩卖的资产。
天眼查资料显示,东城投资的大股东是烟台东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岳投资”),而东岳投资的大股东显示为王可岳。同时,王可岳目前担任新牟里村党支部书记,他也系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东润投资其中一名股东,持股1.45%。
2014年5月8日,新潮实业法定代表人由宋向阳变更为黄万珍,同年6月24日,新潮实业更名为新潮能源。
有业界人士认为,上述新潮实业下属公司转让资产疑系左手倒右手,大玩“概念”,宋向阳、王可岳、姜学荣等人才是东润投资的幕后老板或重要股东。
事实上,孙树刚、王可岳等人同是烟台华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同时也是东润投资的股东。同样的巧合,也发生在另外一家接盘方实德投资。公司登记信息显示,实德投资的其中一个股东正是新牟里村原会计、副书记孙树刚。
资料显示,烟台华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已被注销,但其作为山东省元盈置业有限公司的历史股东出现。山东省元盈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宋向阳,两名股东分别为烟台新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汇金置业有限公司(原名烟台红杉树投资有限公司)。
此外,天眼查资料显示,自从常德将其东润投资的股权转让后,东润投资股东宋向阳、姜学荣、姜华、姜晓晖、常宗利等人,每人名下登记的公司均有不同数量上升,有的高达50家。
遭逼捐并被定罪抓捕
2013年5月23日,常德(甲方)与烟台市牟平区宁海街道办(乙方)签订委托《协议书》,约定在中国银行烟台分行开立A、B共管账户,用于设立“常宗琳基金会”。随后,常德将其4291余万元捐款转入该账户。
《协议书》约定将常德持有的15.92%股权所对应收益转入其与街道办共同开设的银行共管账户A。在“常宗琳基金会”成立之后,该款再转入母亲姜宗美与街道办共同设立的共管账户B,由双方共同长期管理基金会。
不过,由于宁海街道办事处没有按照《协议书》约定及时开设B账户,导致该资金不能正常划转,造成“常宗琳基金”始终未能正式成立。
常德与其母亲曾为此多次去找宁海街道办协商解决,街道办工作人员回复称,如果“常宗琳基金会”不能正式成立,常德的这笔捐款会直接退回给他的母亲。
常德认为,宁海街道办没有依约配合成立常宗琳基金会,却在未经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伪造其在银行共管账户上留存的私章,在2014年4月10日将共管账户A中的4291.8342万元个人捐款全部转给新牟里村委会的行为违法,违背了其成立基金会的初衷。
于是,常德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宁海街道办,要求依法返还其4291余万元捐款及相应利息,要求继续完成其成立“常宗琳基金会”扶贫济困的愿望。
然而,烟台市中院作出判决,认定宁海街道办有代理权,街道办将共管账户涉案款项划出交给村委会的行为不违约,不属于违约行为,驳回了常德先生的诉讼请求。常德不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东省高院同样认为,宁海街道办的行为不违法,也驳回了常德的上诉。随后,常德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未经开庭审查,直接驳回了常德的再审申请。
由于上述诉讼疑似得罪了宁海街道办,2015年6月,新牟里村委会也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常德支付其“承诺捐款”的不足部分2855万元及其利息。村委会声称,常德因东润投资支付的股票成本9200万元,在征收“个人所得税”后,应该再依据其承诺按照比例捐赠。
后该案被拖延至2017年4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村委会的诉求,认为村委会与常德的承诺捐赠事宜属于有效的“无名合同”,判决常德支付新牟里村委会2855余万元的“欠款”。
常德认为,法院疑办人情案,判决极为荒谬,因其承诺捐赠东润投资15.92%股权转让的全部收益金额4291余万元,早已被宁海街道办私自转给了村委会,且被村民私分,早就不存在其它捐款款项的问题。
于是,常德不服一审判决,便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东省高院却以“常德先生身在国外无法回国且代理律师因病因事请假”为由,对此作出了“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常德仍然不服,遂向山东高院申请再审。
常德告诉尚法新闻记者,他此前设立“常宗琳基金会”的计划,是以“基金会”为基本平台,对需要帮助的贫、病、弱村民、进行具体的资助,这种救助是一个细水长流的过程,“基金会”也会作为一个专门性机构长期存在。
他认为,这显然和新牟里村委会所认为的“把钱全部给到村委会,全体村民当即分掉”根本不是一回事,村委会本身根本不是受捐赠对象,自己从来没有跟村委会签署过任何“捐赠协议”,也没有做过要向村委会进行捐赠的承诺,与村委会之间没有任何形式的法律关系。
尚法新闻记者了解到,上述判决生效后,2019年末,常德向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然而,该案在未进行任何询问、听证、调查的情况下,突然于2020年6月8日做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逼我再捐款2855万元的判决生效后,牟平区公安局竟然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为名将我列为抓捕对象。为此,我只好长期呆在国外,无法返回国内。我在烟台的房产也被村委会强行拍卖。我的母亲已经近80岁高龄,患有严重的糖尿病,我却无法回到国内哪怕是探望一下母亲。”常德告诉尚法新闻记者。
尚法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作为东润投资目前三大股东之一的常环德,她系常德的大妹妹,持有东润投资股份14.49%。常环德认为,从2010年开始迄今,东润投资常年被宋向阳、孙树刚、姜学荣、王可岳等股东把持运营,其作为大股东竟无法参与公司实际经营,也无法了解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1月,常环德以股东知情权纠纷将东润投资起诉至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要求复制和查阅公司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以及公司会计账簿等资料。
2020年6月30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常环德曾接受常德的委托”、“常德、东润公司税款垫付纠”需要,仅支持了复制和查阅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并未支持其要求查阅和复制东润投资的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诉求。10月12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随后,常环德要求牟平区法院执行,但遭执行局工作人员的故意拖延。对此,尚法新闻记者致电牟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采访核实,一名朱姓工作人员回应称,常环德是在12月11日才在网上传送资料,他们审查后会做出执行决定。
常环德向尚法新闻记者透露,其父亲从2007年开始生病,都由她一直陪护着,其父亲一直未对东润投资签署任何文件,因此她怀疑东润投资出具的资料文件有其父亲常宗琳的“签字”均系他人伪造。
一名村民告诉尚法新闻记者,新牟里村委会在去年买掉了一块价值1400万元的土地,村民代表要求村委会干部作出说明,村干部称其款项已经被花掉,现在需等待常德的房产被拍卖后的钱拿来垫补窟窿。
“我们都明白,常德的捐赠款不应该被村民瓜分,这些钱都应该是常德母亲的钱,起诉常德逼其再捐款,都是几个村干部们的意见,跟村民无关,由于集体资产流失严重,村民要去上访,就被村干部收买。村委会干部这样做也是想将矛盾转移到常德身上,他们一起在幕后操纵。”该村民称。
对于上述说法,尚法新闻记者致电新牟里村村支书王可岳了解情况。王可岳在电话里称,记者采访应找宁海街道办,他不接受任何采访。常德则向记者回应称,新牟里村委会要求其再“捐款”是搞错了“对象”,当初牟平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林林曾当面承诺,成立“常宗琳基金会”,是为了保障和救助贫困村民。对此,林副区长在电话里回应称,他已经退休,时间过了太久,“记不清了”。
对于该事件的进展,尚法新闻记者将持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