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瑞华事务所在以往年度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瑞华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经公司谨慎研究,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拟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生效日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已就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瑞华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瑞华事务所多年来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18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由天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3.公司于 2019 年 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同意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健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