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9-030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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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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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77,168,54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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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是集LED封装与LED应用产品为一体的综合性光电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专注于LED封装及应用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的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子产品、灯饰、景观照明、交通信号、平板显示及亮化工程等领域,公司主要产品有SMD LED、Lamp LED、LED应用(包括照明产品及其他)三大类。公司作为全球LED封装行业的主要厂商,在技术工艺、标准化、生产规模及产业链布局等具有独特竞争优势。公司围绕“LED器件、照明生产制造、品牌运营”三驾马车齐头并进,同时公司在上游LED芯片、下游LED照明应用深度布局打造LED产业链生态系统,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通过与上游芯片厂商的战略联盟保障芯片供应安全, 通过自身品牌建设和外延并购向 LED 下游应用进军,全产业链布局已初步成型。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先后获得“广东省制造业百强企业”、“中山市民营科技企业”、“中山市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等称号,先后承担了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广东省产学研结合项目等科研项目。公司产品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木林森品牌曾被评为“最受欢迎品牌”。
(二)公司主要系列产品介绍如下:
1、SMD LED为表面贴装式发光二极管,主要的特性体积小、耐高温;一般采用硅树脂进行封装;应用领域为室内外照明、柔性灯带、电视背光、显示屏等。
2、Lamp LED为直插式发光二极管,主要的特性体积小,直2-12mm;直插环氧封装;防水、防震性较好;外型可变异性较大,分为圆型、方型、三角型。应用领域为灯饰、指示灯、小家电、交通灯、LED显示屏等;
3、LED应用分为两类LED照明产品及LED显示屏、装饰灯饰等其他LED应用产品,其中LED照明产品主要应用于日光灯、球泡灯、蜡烛灯、吸顶灯、灯丝灯、Par灯、筒灯、路灯、传统灯具业务等;其他LED应用产品主要应用于LED显示屏、装饰灯饰、数码显示、点阵显示屏、特殊信息显示、广告牌等
(三)行业发展现状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随着LED技术不断进步以及下游应用领域逐渐扩大,特别是LED照明市场的快速发展,整个LED行业出现加速增长势头。以LED封装为例,根据Strategies Unlimited的数据,未来在技术进步、性能提升、价格下降以及产业政策推动下,LED市场仍将保持增长趋势,预计到2018年LED封装整体市场规模将达到259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2.5%。
目前国内LED已逐渐在通用照明、背光源、景观照明、显示屏、交通信号、车用照明及家用电子消费等领域获得了较好应用和推广。在经历了2015年的发展低谷和2016年的缓慢回升后,2017年全球经济延续复苏态势,主要经济体持续扩张,全球经贸活动回暖。中国经济在外部需求明显好转、新旧动力共同发力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等因素带动下,经济景气度上升。在整体向好的外部环境下,2017年中国半导体照明产业重新步入发展快车道,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从产值来看,根据CSA Research数据统计,2017年中国半导体照明行业包括芯片、封装及应用在内的LED整体产值达到6,538亿元,较2016年增长25.3%,增速较前两年显著回升,主要得益于国际厂商退守、代工订单增加,结构性产能过剩局面缓解、下游需求持续增长、产业链全线供求关系改善,产品价格企稳等因素所致。
报告期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5,185.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19.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036.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5%,公司在不断稳固LED封装业务国内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加大对LED下游及其配套组件的投资及市场拓展力度,能够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的业务规模与效益的增长带来可靠保障。
(四)报告期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随着LED照明产品的价格趋于稳定,公司募投项目产能逐步释放,规模化效应逐步提高,上游芯片的价格下调从而促使产品的单位成本进一步下降,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公司坚持研发带来的高自动化生产水平, 规模化采购与生产带来的管理、丰富下游产品带来的高议价能力且全产业的布局让公司的核心的竞争力、成本的管控、技术开发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在行业竞争中继续保持优势,公司业绩保持稳定。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与朗德万斯的协同效应开始显现,公司的营业收入有大幅度的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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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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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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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8年7月2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论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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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挑战不断升级,不确定性明显加大。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公司管理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常态,扎实推进内部改革,持续落实增效措施,紧密围绕公司2018年度经营目标,积极稳步开展各项工作,实现了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收入的全面提升。公司主要经营成果、重点工作推进及完成情况如下:
一、经营成果概述及指标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5,185.57万元,同比增长119.76%,其中,LED材料实现营业收631,817.55万元,LED成品实现营业收入1,138,924.71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35.20%和63.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036.45万元,同比增长7.75%。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并表朗德万斯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511.40万元,现金流状况稳定。截至201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达到3,204,088.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56,455.04元。
2.报告期内,凭借公司标准化和规模化的生产模式,公司在灯珠封装领域继续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产品的销售继续保持较好的增长。公司以优质的产品和悉心的服务赢得客户,通过技术的不断革新,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重点工作推进及完成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圆满的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的项目,朗德万斯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借助朗德万斯全球知名品牌、丰富的产品线、接触贸易和零售客户的卓越渠道,强大的代理商和分销商网络,将帮助公司加快全球化的进程。公司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与朗德万斯的品牌和渠道产生了较好的协同效应,推动了各自的业绩发展。
2.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超短融资券和公司债等金融工具不断的调整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让公司的财务结构更加合理,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更为稳健的资金保证。
3.报告期内,公司在继续健全内控体系、提升管控效率及加强成本管控等方面进一步采取措施。公司修订完善了一系列重要内控制度,以适应新的管理要求。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一步积累项目化管理经验,进一步增强公司管控能力。
4.报告期内,继续维持公司的全产业链的合作模式,上游通过与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与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芯片厂商形成战略盟的关系,保证了上游的芯片供应,LED灯丝灯正成为未来三年LED照明新的细分战场。公司通过收购超时代光源(集团)有限公司,快速取得LED灯丝灯的技术工艺,并继续占领灯丝灯市场份额。
5.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不断的引进先进的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通过聘请专业人才,来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时,通过完善公司的内部培训机制,不同岗位的不同细分培训,聘请专业的培训讲师,系统的提升各级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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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5,185.5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19.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036.45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7.75%。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朗德万斯并表所致。
2、截至201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达到3,204,088.94万元,同比增长69.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56,455.04万元,与上年同期增长62.68%。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511.40万元,现金流状况稳定。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①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②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③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④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⑤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⑥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⑦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⑧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⑨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⑩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公司合并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