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舟山日报-舟山网
舟山网(大海网)讯(舟山网记者 吴建波)记者从25日召开的舟山疫情防控工作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针对春运、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增加的情况,我市将推出入舟人员申报系统,预计将于28日左右上线。
同时,我市也发布返乡人员防疫健康管理要求,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办“关于加强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春运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
1、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以及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经综合评估,可对其所在县(市、区)或设区市来浙返浙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要求,按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执行。
截至1月25日9时,来舟返舟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的全国高风险地区:河北石家庄市、邢台市,黑龙江绥化市,吉林通化市、北京大兴区。
2、对出现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国内中风险地区,经综合评估,可对其所在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对离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满28天的来浙返浙人员,应在追踪到的当日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并依据其旅居史倒推补足必要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时间,期满进行核酸检测(距初检时间不满3天的,可适当延迟检测)。
截至1月25日9时,来舟返舟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的全国中风险地区62个。
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赋“健康码”红码,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经所在村(社区)、单位批准。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赋“健康码” 黄码,应自觉保持合理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3、春运期间(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农村地区返乡人员摸排和健康管理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应急处置等工作。
返乡人员指从外地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村网格化管理专班将对跨省份返乡人员进行摸排,重点人群是指有新冠病毒暴露风险的,包括:曾确诊为病例的人员、2 个月内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从事高风险职业的返乡人员(如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快递外卖人员、超市生鲜区理货员、垃圾处理人员、公共交通司乘人员、出租车或网约车司机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入境人员、边境地区返舟人员等;一般人群包括省外返舟来舟的务工返乡、学生返乡、走亲访友、旅游商务等返乡人员。
对返乡人员要认真核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对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信息的返乡人员,应立即引导其到综合服务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指定机构接受核酸采样检测,检测机构原则上应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实行14天体温和异常症状报告等日常健康监测,其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对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对排摸出的返乡人员,按要求做好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返乡前:提前申领好“健康码”向社区(村)报告,并通过“入舟人员申报系统”提前申报;社区(村)工作人员将通过主动走访询问或大数据查询获得返乡人员准确信息,特别是个人健康状况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等重要信息,并认真核对登记。返乡时:返乡人员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不要携带任何冷链食品。返乡后:应在抵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社区(村)工作人员将进一步核实人员相关信息,对不同风险程度的人员实施精准化管理。
4、对省内低风险来舟返舟人员,需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
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文娱场所等公共场所将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防控措施。交通场站要查验乘客绿码和30天内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信息;宾馆酒店要对入住人员实施凭绿码和30天内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信息查询结果办理入住。
舟山网(大海网)讯(舟山网记者 吴建波)记者从25日召开的舟山疫情防控工作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针对春运、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增加的情况,我市将推出入舟人员申报系统,预计将于28日左右上线。
同时,我市也发布返乡人员防疫健康管理要求,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办“关于加强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春运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
1、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以及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经综合评估,可对其所在县(市、区)或设区市来浙返浙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要求,按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执行。
截至1月25日9时,来舟返舟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的全国高风险地区:河北石家庄市、邢台市,黑龙江绥化市,吉林通化市、北京大兴区。
2、对出现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国内中风险地区,经综合评估,可对其所在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对离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满28天的来浙返浙人员,应在追踪到的当日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并依据其旅居史倒推补足必要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时间,期满进行核酸检测(距初检时间不满3天的,可适当延迟检测)。
截至1月25日9时,来舟返舟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的全国中风险地区62个。
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赋“健康码”红码,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经所在村(社区)、单位批准。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赋“健康码” 黄码,应自觉保持合理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3、春运期间(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农村地区返乡人员摸排和健康管理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应急处置等工作。
返乡人员指从外地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村网格化管理专班将对跨省份返乡人员进行摸排,重点人群是指有新冠病毒暴露风险的,包括:曾确诊为病例的人员、2 个月内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从事高风险职业的返乡人员(如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快递外卖人员、超市生鲜区理货员、垃圾处理人员、公共交通司乘人员、出租车或网约车司机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入境人员、边境地区返舟人员等;一般人群包括省外返舟来舟的务工返乡、学生返乡、走亲访友、旅游商务等返乡人员。
对返乡人员要认真核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对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信息的返乡人员,应立即引导其到综合服务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指定机构接受核酸采样检测,检测机构原则上应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实行14天体温和异常症状报告等日常健康监测,其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对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对排摸出的返乡人员,按要求做好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返乡前:提前申领好“健康码”向社区(村)报告,并通过“入舟人员申报系统”提前申报;社区(村)工作人员将通过主动走访询问或大数据查询获得返乡人员准确信息,特别是个人健康状况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等重要信息,并认真核对登记。返乡时:返乡人员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不要携带任何冷链食品。返乡后:应在抵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社区(村)工作人员将进一步核实人员相关信息,对不同风险程度的人员实施精准化管理。
4、对省内低风险来舟返舟人员,需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
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文娱场所等公共场所将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防控措施。交通场站要查验乘客绿码和30天内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信息;宾馆酒店要对入住人员实施凭绿码和30天内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信息查询结果办理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