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市医保中心将全面采取“不见面”经办模式,通过自助办理、电话预约或延期办理的形式,实现业务“不见面”办理,具体方式如下:
一、自助业务办理
1.网站自助办理
参保人员可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shenyang.gov.cn/)选择“个人办事”或“单位办事”,按照提示注册并登录后,办理医保常用业务。
2.沈阳“智慧医保”APP自助办理
沈阳“智慧医保”APP可自助办理账户查询、卡管理(包括社保卡挂失、线上开卡、卡密码管理、换发社保卡)、参保缴费(居民医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灵活就业新参保)、长期居外(异地长期备案、备案查询和取消、账户返还、结算明细查询)、家庭医生、门统定点、权益证明、门规查询、宝宝改名、临时外出、学生异地等业务。
3.沈阳医保服务电话024-96856自助办理
通过沈阳医保服务电话024-96856可自助办理社保卡口头挂失及解挂、个人信息查询(包括:灵活就业欠费查询、门诊规定病种查询、门诊统筹定点查询、个人账户查询、居民医保缴费查询、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备案查询、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查询、生育报销款到账查询、生育待遇查询)、业务办理(包括: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社会保障卡启用、长期居外取消)及预约业务办理服务。
4.电子邮箱办理
生育津贴待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医疗费及异地生育医疗费,在开通网上自助办理渠道的同时,也开通了电子邮箱办理方式,随时接收参保人员或单位上传的相关材料(邮箱地址:ybzxsyb@sina.com)。
二、电话预约办理
1.参保单位业务
未开通网办服务的参保单位,申请开通网办业务、人员在职转退休业务、人员退保业务、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单位经办人信息变更业务可通过拨打市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咨询电话(附后)预约后,通过电子传输方式办理。
2.参保个人业务
参保人员可拨打市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咨询电话,预约就近的医保中心办理灵活就业新参保、续保、停保、在职转退休业务及居民医保停保业务。符合规定的解锁业务可由医院医保办或本人申请,通过电话办理解锁。
3.社保卡业务
(1)因社保卡密码忘记无法正常使用的,可直接拨打沈阳市医保中心卡管理电话024-66855118处理;
(2)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持卡的,沈阳市医保中心还提供现场制卡的服务。
三、延期办理
1.基本医疗保险延期缴纳。疫情期间单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按沈政办发【2020】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执行。非疫情期间税务征收的单位,若欠费按税务要求补缴;经办机构自收、个人清欠及差额欠费补缴等业务,医保中心采取零见面方式,按《关于疫情期间经办机构自收单位缴费方式的通知》及《关于疫情期间个人清欠缴费方式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中发布)由单位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直接将医保费用汇入沈阳市财政局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0301010140940005451004账户中。
2.个人异地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手工报销范围的,可延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