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鹏担任审判长,在监利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社保资金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5年10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张某某因欠银行贷款无力偿还,便萌生骗取退休人员社保退休工资的意图。在其担任洪湖市某福利院院长期间,利用保管福利院养老人员社保退休工资存折之便,在供养人员陆某某等八人相继去世后,故意未将上述人员按规定上报人社部门予以注销户口,致使陆某某等八人去世后社保退休资金一直在发放。被告人张某某多次通过取现、转账方式将八人去世后仍然发放的社保退休工资转归自己所有,共骗取社保退休工资69万余元。
庭审中,郭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充分的质证和辩论,认真听取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利。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进入年底“冲刺期”以来,洪湖市人民法院紧盯办案目标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加快办案节奏,院庭长带头办案,带领广大干警和审判团队多办案、办好案,以更高的效率、更优的质量全力推动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