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青岛金王(002094.SZ)发布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陈索斌、总经理唐风杰、财务总监王彬于10月1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陈索斌、唐风杰、王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7号。
经查,公司在2022年1月29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0-5,250万元;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将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更正为1,634.2万元,与《2021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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