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天收21张罚单(含个人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超1400万元……继去年经历了原行长辞职、人称“债市一姐”戴娟等人“不能正常履职”等“人事变动”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009,下称“南京银行”)近日再次引发关注。记者注意到,该行的江北新区分行因存在“内部控制不到位、对员工持续实施合同诈骗行为长期失察”等违规事实被罚60万元。而正是该分行的高管曾因“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罪被判17年,其个人挥霍金额,合计就超过二千万元。
记者梳理其罚单发现,信贷、理财、同业等项业务成为南京银行受罚的“重灾区”。而“密集”的罚单出现,距离南京银行新的行长林静然履新不到一个月。
疫情下的一季度“成绩单”:营收净利双增 不良率保持在0.89%
官网显示,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8日,历经两次更名,先后于2001年、2005年引入国际金融公司和法国巴黎银行入股,在全国城商行中率先启动上市辅导程序并于2007年正式登陆资本市场。目前,注册资本为100.07亿元,下辖17家分行、191家营业网点;2016年时,实现布局京沪杭及江苏省内设区市的全覆盖。
截至2019年末,南京银行已拥有七家股权投资机构。2019年年报显示,南京银行参股机构4家,分别为日照银行、江苏金融租赁、芜湖津盛农商行、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控股机构3家,分别为鑫元基金、宜兴阳羡村镇银行与昆山鹿城村镇银行。
新冠疫情蔓延了2020年的整个第一季度。但仅从财报数据来看,南京银行的“成绩”不错。
截至2020年3月31日,南京银行总资产为1.48万亿元,较上年度期末增长10.32%。总营收为100.3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4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1亿元,增幅为12.96%。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期末,南京银行拨备覆盖率为422.62%,较年初上涨4.89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则保持在0.89%,与年初时持平。而0.89%的不良贷款率水平,据2019年年报信息,南京银行已经在2019年与2018年保持了两个财年。
信贷、理财、同业等项业务成受罚“重灾区”
然而,这家资产过万亿的上市行为何连续收到监管方超20张罚单?6月4日和6月5日两天,江苏银保监局以及江苏各地银保监分局就对南京银行出具了21张罚单。其中,12张罚单开向了南京银行在江苏省设立的11家分行,分别涉及江北新区分行、扬州分行、盐城分行、南通分行、镇江分行、宿迁分行、无锡分行、泰州分行、连云港分行、淮安分行及常州分行;另有1张受罚对象为南京银行总行;1张涉及南京银行大厂支行;其余7张受罚对象均为相关责任人。
从本次监管方处罚的违规事实上看,信贷、理财、同业等项业务成为南京银行受罚的“重灾区”。本次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中,南京银行总行因“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总额超过规定上限”等“13宗罪”,被处罚的金额最多。江苏银保监局一次性没收南京银行总行违法所得13.7701万元,并处以610万元的罚款。
而从分行收到的处罚信息来看,南京银行各个分行被处罚的案由与内控、信贷、理财等业务违规问题相关。例如,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因存在“内部控制不到位、对员工持续实施合同诈骗行为长期失察”、“内部控制不到位、未制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具体管理制度导致发生案件”等违规事实,而被江苏银保监局开出罚款60万元。
同时,作为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行长的谈卫立,也因“任职期间该分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长期处于无章可循状态,分行内控和员工管理不到位,存在明显失职行为,应负管理责任”而被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分行高管曾因“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罪被判17年,个人挥霍超二千万
记者注意到,南京银行收到的21张罚单中,虽然“发布日期”显示为2020年6月4日或6月5日,但从监管方“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看,仅2张发生在今年,而数量为12张的罚单日期为2019年内,其余7张则属于2018年。
2019年12月31日,是江苏银保监局对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因其存在“内部控制不到位、对员工持续实施合同诈骗行为长期失察”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南京银行2019年年报显示,这家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海都路8号江北新区分行,有员工355人,总资产规模为331.85亿元。江北新区分行是南京银行总行以外17家分行中“员工人数”榜单中的第8位,总资产排名第10位。
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19年10月21日公布了发生在2016年至2017年12月近两年的时间里,该分行原高管持续实施合同诈骗的庭审记录(如图1所示)。
图1
据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介绍,被告人陈浩,原任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金融管理部营销管理岗主管、江北新区分行高新开发区支行行长助理。在经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合同诈骗事实中,记者看到,被告人陈浩在南京银行任职期间,向亲朋好友宣传南京银行内部协议存款,承诺年化利益9%-14%不等的高息,使用虚假的南京银行存款协议书与被害人签订合同,先后骗取被害人周某甲等28人的存款,用于个人挥霍。经审计,上述被害人被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329.82万元。
此外,被告人陈浩还被指控有职务侵占罪。在2016年6月至11月半年中,被告人陈浩在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申请划单指令,将银行“系统内往来贷方挂账”内金额划转至其指后的南京佳诚广意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内(非对手公司),后再转至个人账户占为己有,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个人挥霍,共计人民币876.7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浩冒用单位名义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同时,被告人陈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亦构成职务侵占罪。最终,数罪并罚,被告人陈浩被判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
6月5日,江苏银保监局公示了这则陈浩的个人处罚决定。因“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行资金、骗取他人钱款”,陈浩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记者查阅了陈浩任职期间,南京银行关于内控执行情况的说明。
据2016年年报披露,南京银行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经营原则,注重制度体系建设,建立了与公司性质、规模、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制度,包括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覆盖了总行各条线管理部门、分支机构及相关业务、事务领域。此外,南京银行亦表示,该行各项业务“通过‘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内控合规检查、内部审计等内外部监督检查反馈,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而就在2016年这一年的年底,南京银行总资产规模达到1.06万亿元,正式迈进银行业的“万亿俱乐部”。
无独有偶,同样在2016年,南京银行另一位原支行副行长,因涉嫌挪用近3000万元资金而被刑拘。
首先,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中,记者找到这则消息:2017年7月25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依法对原南京银行江宁科学园支行副行长倪照、南京航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严军和江苏乾义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焰,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如图2所示)。
图2
随后,记者看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18年12月5日公示了倪照、严军等挪用公款罪的二审刑事判决书(如图3所示)。这位原南京银行江宁科学园支行副行长已于2016年11月26日被警方刑事拘留。
图3
最终,经过二审,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倪照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21张罚单前一月,新行长刚刚履新
在“密集”罚单出现前一个月,即5月11日,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南京银行人事任职的批复。经审查,监管方核准了林静然南京银行行长的任职资格。第二天,南京银行发布公告表示,收到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这则新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南京银行空缺近一年的行长之位,终于尘埃落定。事实上,关于南京银行的人事变动,在2019年的定增之外,成为外界对该行的关注点。
2019年2月19日,一则有关南京银行“多人因债市案件被查”的消息在市场中流传,南京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总经理、人称“债市一姐”的戴娟等人失联。次日,南京银行发公告回应称,该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总经理戴娟、副总经理董文昭及该行投资机构鑫元基金的副总经理李雁,三人均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确认”市场消息(如图4所示)。记者查询银保监会官网,截至目前,关于戴娟等人,并未披露新的信息。
图4
2019年5月24日,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行长束行农因工作调动原因,于5月24日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南京银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行长、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授权代表等职务。束行农的辞职自当年5月24日起生效。而从彼时开始,南京银行行长职责则暂由董事长胡升荣代为履行。在公告中,南京银行同时表示,“本行经营管理不受影响”。
据公告显示,束行农曾任南京银行副行长兼总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而今年3月30日,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已正式提名林静然为行长,且议案已通过股东大会的审议。在今年3月底的这份公告上,记者看到,1974年出生的林静然,曾是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的党委书记、行长。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陈莉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