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参保单位注意了
请及时缴清2023年以前的社保欠费
逾期未缴费的将从欠缴之日起
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哦
还未缴纳的抓紧时间了
截至2023年1月30日,仍有部分参保单位未按时足额缴清社保费。为确保职工社保权益不受影响,人社君特别提醒:各参保单位要及时查看每月社保费用缴纳情况、核对账单,按时足额缴清社保费,跨年度未缴清的,将按相关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举个例子
2022年7月的社保费在2022年12月之前都没有缴清的,跨年度到2023年1月30日申请缴纳,将从2022年8月1日起计算至2023年1月30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单位如有所属期为2023年1月之前的社会保险费尚未足额缴纳的,缴费前应先到我市各城区社保经办网点办理征集核定手续,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各城区社保经办网点信息在下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