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归中原 就业启航”,2023年南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2月28日上午在市民服务中心广场举行,100余家用人单位参加。
军人退伍后在找岗位的同时也要关注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情况。下面总结了几个退役军人需要知道的社保政策。
1、退役后,如何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军人退役后未继续就业的,可在户口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将户口所在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转移收入账户提供给部队,以供部队办理军人保险与地方社保的转移手续,并向户口所在地经办机构账户转移社保基金。
退役后由政府安置就业的,可在新就业单位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后,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转移收入账户信息。
办理业务时,需将部队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转移接续信息表及资金划转凭证交至参保地社保中心,以便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转入业务。
2、待安置期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是什么?
2018年8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该业务需要到安置地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申请办理。
3、军龄如何计算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2012年7月1日《军人保险法》实施以前退役的,军龄和不超过一年待安置期,视同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军人保险法》实施以后,参加军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与退役后参加地方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计算,不再视同缴费年限。
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退役士兵,2014年10月之前军龄和地方单位工作经历时间段,全部视同缴费年限;2014年10月之后退役的,则需要办理军人保险和年金接续。
4、超出待安置期后仍有社保中断该如何申请补缴?
若是单位原因没有及时缴纳的,可由单位申请,提供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银行流水等)进行补办。
若是没有工作单位,按照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办法,只可补缴本自然年度内的空缺月份。
5、军龄可以计算为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吗?
可以。退役士兵就业后应当按规定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在领取失业金时,可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