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永春县公安局开展打击“黑灰产”专案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12名犯罪嫌疑人,打掉3个“吸粉引流”诈骗团伙,捣毁3个“黑灰产”窝点。
3月21日,在市反诈骗中心指导和支持下,永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大量分析研判,缜密侦查,发现有“吸粉引流”诈骗团伙活动于永春县城范围及周边地区,并成功确定团伙成员真实身份。21日凌晨,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分别在永春县桃城、坑仔口镇和晋江市池店镇抓获陈某坤(男,23岁,永春岵山人)、陈某堡(男,23岁,永春岵山人)、林某馨(女,19岁,永春蓬壶人)、陈某煌(男,31岁,永春岵山人)、潘某辉(男,29岁,永春达埔人)、康某全(男,36岁,永春坑仔口人)、吴某星(男,35岁,永春达埔人)、邱某伟(男,32岁,永春桃城人)、谢某娥(女,37岁,永春坑仔口人)、杨某华(女,36岁,永春坑仔口人)、林某珍(女,44岁,永春坑仔口人)、郑某兰(女,34岁,永春坑仔口人)等12名“吸粉引流”诈骗团伙成员,现场收缴手机23部、笔记本电脑3台、台式电脑3台。
经查,今年2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陈某坤、吴某星、谢某娥等人为首,各自组建诈骗团伙,招募人员冒充某电商客服,通过为“上线”诈骗组织下订单送礼品给被害人,引诱被害人加入虚假的某电商群,然后由“上线”诈骗团伙对入群的被害人实施诈骗;共涉及全国20个省份、60多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600多万元。
目前,1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全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引流”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的源头,目的是让受害人与骗子打上交道,可以说“引流”是诈骗开始的“前端服务”,没有“引流”就没有精准地实施诈骗。
对于“引流吸粉”类诈骗形式,广大群众需要在三个环节加强防范。
一是好友添加环节,不要轻易添加来路不明的“好友”;
二是点击链接环节,需注意不要随意点击来路不明的网址,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等;
三是谨记不转账,不汇款,不充值,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要牢记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理性投资,警惕各种诱饵,谨防电信网络诈骗。同时也郑重提醒存在侥幸心理人员:电信网络诈骗害人害己,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以为自己只是打打电话、拉拉群,这同样是诈骗犯罪的“帮凶”,最终得到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新闻广角综合永春公安、闽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