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
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申报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就2019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义乌市范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临时机构、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二、申报时间
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25日。
三、申报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义乌)“义网通办”进行申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工作务必于6月25日之前完成,单位漏报、瞒报或逾期未申报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2.各单位在填报职工缴费工资时,须仔细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确保基础信息数据填报准确。
3.业务咨询请致电12345。
4.“义网通办”缴费工资申报流程可关注“义乌社保”微信公众号,查看“历史消息。”
义乌市社会保险管理处
义乌市医疗社会保险管理处
2019年6月3日
参保对象应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操作指南
本年度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地址——浙江政务服务网(金华市义乌市),网址:jhyw.zjzwfw.gov.cn。
1
已申请数字证书或注册账号的用人单位直接登录,点击“义网通办”,如下图:
未申请数字证书或注册账号的选择法人注册,法人信息认证通过后注册账号,如下图:
2
进入“义网通办”,检索“参保对象应缴社会保险费核定”事项,点击“办理”,页面跳转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页面,如下图:
*若提示“无法带出单位相关信息”的,可以通过输入“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查询。
3
点击“导出人员”,将单位未申报的职工名单电子表格保存在本地电脑,编辑完成后点击“导入人员”,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如下图:
4
提交之后显示“申报告知单”,点击“查看我的办件”,在用户中心查看办件情况,点击“进度查询”查看具体进度。
导出人员电子表格编辑特别说明
一、首次导出的人员名单请备份(一定要备份),导出的人员名单中,“人员内码”、“社保编码”、“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原缴费基数”为自带数据,切勿修改。“工资总额”指该职工上年度在本单位的工资总额,本年新招用的职工按用人单位确定的月工资申报,“工资月份”指上年度该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月数(切勿理解为该员工是几月入职的),特别说明:当年新入职的职工,缴费工资按用人单位确定的月工资收入计算。
二、因申报时间段较集中,同一时间段申报单位较多,参保人员较多的单位在申报时可能出现无响应的情况出现,可以通过将导出人员名单拆分成多个EXCEL文件申报解决。
三、若申报后发现有职工工资总额申报错误,可以单独就申报错误的职工再次进行申报,以社保系统最后一次接收到的申报数据为准。如下图:
来源 | 义乌人社
编辑 | 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