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拟货币的演讲

综上所述,元宇宙的未来取决于我们当下的选择,是让它像众多加密数字货币和NFT“艺术品”那样成为资本泡沫,还是让它成为互联网巨头进一步巩固垄断地位的契机,抑或是让它成为互联网迭代更新以服务于改善大多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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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的虚与实及其法治化路径

远程办公、在线会议、空中课堂、线上开庭、平台直播已经成为许多人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常态。在线上,社会生活的体验仍与真实世界的生活相差甚远,无法让人们找到空间感和社会感,就连基本的眼神交流也遥不可及。在这样的背景下,元宇宙这一产生于1990年代但一直不温不火的概念突然获得了商业动力,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各大互联网巨头争相追逐的转型方向,据说还将概念整个互联网生态,将网络空间带入web3.0时代。在这里,我将描述元宇宙的三种可能未来,借此揭示元宇宙的虚与实,并探讨用法律引领其发展方向、使其去虚向实的可能性。

一、元宇宙的第一种未来:资本炒作故事(Hype)

这是最没有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最有损中小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但却最有可能出现的未来。不,这不是未来,而是当下正在发生的现实。一个最简单而明显的事实是,一方面元宇宙概念在资本市场上被炒得火热,高盛的行业报告称元宇宙相关产业将很快达到8万亿美元市值,单是“元宇宙地产”炒作在2021年就产生了5亿美元的交易量。此外,各大互联网巨头都展开了相关重组并购和内部战略重心调整。另一方面,需要元宇宙的甲方却很难采购到令人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大多数普通用户,哪怕是长期使用互联网的老网民,也表示没接触过除了概念以外的元宇宙,不知道它有什么用处。如果它是Second Life和魔兽世界等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游戏的话,那么它已经存在了很多年,在网络游戏玩家圈子中大名鼎鼎,但仅此而已,远远不像元宇宙鼓吹者所说的那样将带来一场新的数字化革命,改变所有人的生活,将我们带入web3.0时代。

这就是元宇宙的第一种未来,其中虚的部分是资本叙事所画出的大出天际的饼,而实的部分是我们早已有的东西,比如VR、AR技术,虚拟仿真技术,3D全息投影技术、远程会议技术、多人共时参与并使用三维化身的网络游戏技术等等。这些技术本身都会不断发展,无论有没有元宇宙概念。用马萨诸塞大学阿默斯特分校数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主任Ethan Zuckerman的话来说:“无数聪明人已经花费大量时间来研发各种方法、使用各种技术来构建沉浸式、3D、协作式的在线空间。有些人比其他人取得了更大的成功,但没有一个已经扩展到超过100万用户。……到2040年,我预计VR会在游戏和一些模拟生态中流行起来。但它不会流行于日常的办公室工作、通常的在线互动等等。”也就是说,与数亿、数十亿的社交网络平台(比如微信和Facebook)相比,元宇宙平台的用户规模现在是、将来也很可能是非常小的。

元宇宙的炒作性质还在于它试图将加密数字货币整合进来,带动新一轮的炒币和炒NFT热。元宇宙爆火之前的区块链热已经暴露出这种特点。作为分布式数据存储和传输技术的区块链技术本身具有巨大的进步性潜力,但在区块链概念被热炒的过程中,只有占比很小的资金和人才流向了区块链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更多的资源流向了炒作。尽管人人都在说区块链技术会给我们的生产、生活以及社会治理带来革命性的变化,但我们肉眼所见的区块链现象却主要是炒币。从最早的比特币到如今的上千种加密数字货币,每一次的首次加密货币发行(ICO)都能带动海量的财富转移,而其对民生福祉和经济增长的正面贡献几乎为零(如果不说为负的话)。一直被大规模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等违法丑闻所缠绕的Facebook,也试图通过发行数字货币来获得新的盈利增长点。2019年6月,扎克伯格宣布了发行加密数字货币Libra(天秤币)的计划。由于脸书拥有20亿用户,此计划一旦成功,其对全球金融秩序的冲击非比特币等现有的加密数字货币可比。包括美国政府在内的各国政府和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机构都对此计划不予支持。在遭遇巨大阻力之后,脸书在2020年12月将Libra更名为Diem,并将其功能限定为平台内使用的稳定币,但这一限缩版计划仍然难以落地。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扎克伯格在2021年10月宣布将Facebook更名为Meta,试图以另一种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发币野心:既然你不让我在“真实世界”发行加密数字货币,我就把“真实世界”更加彻底、更加全面地吸进我所打造的线上世界中来,在这里,所有的交易都要用我所发行的数字货币来进行。一旦这个计划成功,就相当于Libra以另一种方式“王者归来”了。

出于维护货币主权和国内金融秩序的考量,我国对加密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流通一直采取严厉禁止的态度。中国人民银行等五个部门于2013年12月1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表示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并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2014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又向各分支机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比特币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禁止国内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为比特币交易平台提供开户等服务。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全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2022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多家金融机构发布了关于加密货币交易的通知,强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扰乱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金融机构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开户、登记和登记。”

因此,在我国,将加密货币炒作包装进元宇宙的操作明显是行不通的,但借助元宇宙概念来进行题材股/故事股炒作却仍然是越来越流行的。当然,即使是在这种最虚的场景中,有一种技术也将得到长足发展,并改变我们的未来,这是包括虚拟现实(VR)、强化现实(AR)、混合现实(MR)在内的扩展现实技术(XR),以及镜像世界和数字孪生(比如英伟达开发的模拟整个地球的Earth-2系统和百度希壤)。

二、元宇宙的第二种未来:数字寡头的一统江湖(Hell)

最初的互联网是开放性和创生性的,无数分散的创造者为网络空间设计、生产和传送着信息。但web2.0时代的互联网则是高度集中化和垄断化的,巨型平台企业的出现是这个阶段最显著的特点。这主要是五种网络效应导致的结果:

1.直接网络效应: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该平台,可以与之共享信息、关注和交流的人越多,领先平台在吸引他人方面就越受欢迎。因此,即使出现了具有更好功能和更强大的隐私保护机制的替代社交网络,它也可能无法对抗占主导地位的社交网络,除非许多人集体切换。

2.间接网络效应:一个群体眼中某一平台的价值取决于别的群体眼中的平台价值。许多软件商专门开发适用于windows和ios操作系统的软件,因为别的软件商都在这么做。

3.溢出效应:当平台一侧的更多消费者吸引平台另一侧的更多内容提供商、卖家或广告商时,就会出现溢出效应,这反过来又可以吸引更多消费者。

4.边学边做效应:所谓边学边做,是指平台掌握的数据越多,就越有条件来训练和优化算法(例如提高其识别语音或语音模式的能力),从而吸引更多用户,由此获得更多数据,如此便形成了一个正循环。这也使得已经取得优势的平台可以更加容易地进军新的数字经济领域,边学边做。

5.数据范围效应:一个平台收集的用户数据的范围越广,它就越能够对用户进行行为画像,越有能力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在这个意义上,微信这种广泛收集用户全方位信息(用户自愿的朋友圈分享就是信息的主要来源之一)的社交媒体平台就比淘宝这种购物平台收集到的数据范围更广。而一旦社交媒体平台转型成为了元宇宙平台,它所收集的数据范围就会变得更加广阔。

这五种网络效应的存在使得率先进入互联网行业并取得了数据优势的平台企业在web2.0时代逐渐取得了垄断地位,形成了美国的FAANG(Facebook, Amazon, Apple, Netflix和Google)以及中国的BAT(百度、阿里和腾讯)等少数巨头独霸市场的格局。如果由这些巨头继续主导元宇宙技术方案和商业模式的开发和建设,那么这种自然垄断将进一步得到固化。自然垄断的决定性特征是规模收益在整个相关市场上增加,因此服务每个消费者的平均成本接近某个下限。换句话说,平均而言,仅由一个供应商而不是许多供应商服务于给定市场更有效(无论任何时候市场上实际供应商的数量如何)。这种自然垄断的特征完全适用于元宇宙:首先,元宇宙是一种整合了网络基础设施、VR、AR、XR(MR)技术、机器学习以及区块链技术的总体数字生态环境,开发元宇宙的固定成本超过了边际成本,即开发成本远高于将其提供给消费者的成本。一旦开发完成,增加一位新用户的成本极低。其次,一旦开发和部署完成,算法训练(比如语言预测模型GPT-3的训练)也是一个耗费巨大成本的过程,需要克服陡峭的学习曲线,直到进一步训练的成本(例如,额外的数据采集和计算能力)小于这种训练的好处(在准确性方面),方达致优化。第三,算法的优化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类似于人类的终身学习,需要在商业化运行中持续训练,使用从其实际应用中提取的信息来进一步提高准确性或性能。这种再训练过程,或者说良性循环,可以为第一个大规模部署的系统带来不可逾越的领先优势。原因很简单:第一个进入市场的系统比任何竞争对手都更容易获得新的训练数据——来自市场消费者的数据。自然垄断会带来垄断者任意定价和服务质量下降,损害消费者福祉。这一点在web2.0时代已经变得十分显著。重资本入场的平台企业一开始会投入巨额资金补贴用户、改善用户体验、开展研发和创新活动,一旦市场地位形成,便会实行垄断者定价,降低服务质量。在存在自然垄断的情况下,公共监督和法定监管通常优于通过竞争实现的市场规训。常见的方法包括法定价格范围、最低服务质量标准、交互可操作性要求、可信数据环境标准、安全标准等等。简言之,就是采用规制+反垄断的组合拳。

三、元宇宙的第三种未来:普惠型元宇宙(Hope)

元宇宙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万众追捧的概念,当然不完全是因为炒作和操纵,而是因为它在很大程度回应了人类全面进入数字化时代之后的一种核心需求:进一步打破线上的赛博空间与线下的物理世界之间的界限,一方面借助虚拟现实技术使人们的线上生活能够获得沉浸感、在场感和互动感,另一方面借助强化现实技术使得线上的工具和知识能够不借助电脑和手机就变成我们所见所闻的东西,为我们导航,帮我们识别和判断。人们希望网络空间成为一个我们可以在“主观真实”的意义上走进去、看得见、摸得着、听得见的空间,同时也希望物理空间能够像数字空间那样可搜索、可点击、可标注、可识别。这些需求都不是遥不可及的空中楼阁,而是有可行的技术路线和现实基础,只要经过进一步发展和整合就可以实现的理想。

不过,要想实现这一理想,并且使之成为社会上大多数人都可以从中获益的未来图景,需要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充当协调者和引领者,才能够避免资本将其打造为为自己吸金却有损于大多数人利益的工具。实际上,打造元宇宙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条件,比如5G网络、VR、AR等等,都已经存在,能否将所有这些现有的要素结合起来,打造出改善所有人的数字化生存体验的元宇宙?首先,互联网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来支持元宇宙;其次,这个元宇宙的技术基础是什么?

对于第一个问题,目前的回答是还不能。考虑到元宇宙场景中所涉及的高清晰度音视频和高仿真三维影像的字节量及其传输速度要求,目前的网速和带宽远远无法支撑大规模的元宇宙布局。如果一场元宇宙音乐会出现传输迟延和卡顿,人们的沉浸式体验立刻会被打断,线上线下的隔绝感立刻会尖锐地凸显出来。因此,除非相关的网络技术有突破性的进展,超出游戏、会议和教育等场景化应用的大规模元宇宙布局是不可能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认为三个关键的考虑是:标准从哪里来?系统的开放程度如何?谁控制它?虽然互联网(以及电子邮件等早期应用程序)是分散的并基于开放标准,但我们今天的大多数应用程序都是由营利性公司设计并在其控制下运行和更新的。这种市场化操作具有一定优势(比如快速迭代、更好地控制质量和用户体验等),但同时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对未来元宇宙发展的影响是可能存在相互竞争的元宇宙,就像我们今天拥有相互竞争的社交媒体平台一样,无法将参与者的任何属性从一个元宇宙带入另一个元宇宙。同时,当下所有“免费”社交媒体和搜索引擎的盈利模式也会被照搬到元宇宙空间:如果你看到元宇宙里到处都是广告牌也不必感到奇怪。

在这种情况下,由政府通过产业政策来整合资源、引领元宇宙的发展方向是一条可行的道路。在这个方面,上海市已经做出了有益的尝试。2021年12月,“元宇宙”被写入《上海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这也是元宇宙首次被写入地方“十四五”产业规划。2022年1月25日,《上海市建设网络安全产业创新高地行动计划(2021-2023年)》发布,强调支持重点企业围绕“元宇宙”等新架构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2022年7月,上海市又出台了培育“元宇宙”新赛道等三个行动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元宇宙”相关产业规模达到3500亿元,带动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模超过15000亿元、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突破5500亿元。在主要任务部分发展区块链应用,探索Web3.0技术研发和生态化发展,推动分布式存储、可信认证、隐私计算、智能合约等融合应用。在政府统一规划的元宇宙产业规划中,算力、算法和数据基础能力的培育可以得到强化,相关资源可以得到更有利于总体目标实现的协调与整合,同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青少年保护(包括防沉迷)以及缩小数字鸿沟等各种价值追求和价值平衡可以在法治的框架中得到兼容。

综上所述,元宇宙的未来取决于我们当下的选择,是让它像众多加密数字货币和NFT“艺术品”那样成为资本泡沫,还是让它成为互联网巨头进一步巩固垄断地位的契机,抑或是让它成为互联网迭代更新以服务于改善大多数人的数字化生存状况的目的?这些都取决于我们当下的政策和法律选择。

张宇帆 金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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