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也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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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法国巴黎投资管理BE控股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
3、与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4、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等其它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
另外,部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关联法人作为合格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开展现券买卖交易,2019年累计成交金额94.49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2020年度及至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1、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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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法国巴黎投资管理BE控股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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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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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等其它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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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提供的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或认购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预计2020年度确定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介绍
本公告中的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定义,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与本公告相关的主要关联方简介如下:
1、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
公司拟向包括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18,426,236股(含1,618,426,236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亿元(以下简称 “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中,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金额为100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预计超过5%,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四款,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国盛资产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9999%,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本公司的关连方。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的大型投资控股和资本运营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
2、法国巴黎投资管理BE控股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截至本公告日,法国巴黎投资管理BE控股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的股权,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法国巴黎投资管理BE控股公司为法国巴黎投资(BNPP IP)的全资控股公司。法国巴黎投资是法国巴黎银行集团(BNPP)旗下专责和自主的资产管理业务,为全球各地的机构及零售客户提供一系列广泛的投资管理服务。
3、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33.3%的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于2003年11月,前身是成立于1993年5月的上海盛源房地产有限公司。
4、其他关联企业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但不属于《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方。
三、定价原则
1、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业务产生的: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证券金融产品销售服务费、受托资产管理费与业绩报酬、投资咨询服务费、投行承销费、财务顾问费、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等,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业务产生的:保证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均能为公司产生一定的收益,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但不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预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业务,是在符合公平原则下与包括关联方在内的所有客户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2019年报第二次工作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