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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宋笛 4月10日,淘宝网变更了 《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对于虚拟类的相关解释,在新的解释中,包括为ICO提供的各种衍生服务以及各种技术性质、生产机制与数字化货币相同的商品均进入了新的禁售名单。按照淘宝网提供的信息,这一规则将于4月17日正式生效。
淘宝方面相关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平台是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进行商品管理,对于数字货币相关商品禁售是依据即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在该公告中规定“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一位数字货币投资者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在2013年淘宝曾经是数字货币交易的一个重要渠道,但是在2014年后基本已经很少有人通过淘宝进行数字货币交易了。
经济观察网通过搜索也未发现有相关提供数字货币交易的商家,但是一些数字货币矿机仍然在交易之中,而在矿机也是此前淘宝禁售的产品之一。
具体禁售情形包括但不限于(2和4为新增项):
1.比特币、莱特币、比奥币、夸克币、无限币、可可币、便士币、PPCoin、NameCoin等数字货币;
2.技术性质、生成机制与数字化货币相同的商品,如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数字化宠物;
3.获取数字货币的教程、攻略及软件,如挖矿教程;
4.为ICO(首次代币发行)及为数字货币提供的衍生服务,如技术开发、商业策划、中介、营销、代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