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敬伟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银协和互金协会5月18日发布联合公告,明确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公告提示,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
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分布式记账、加密等等看上去高大上的技术外挂,给虚拟货币蒙上传奇色彩。资本和技术大佬们的追捧,则使这些虚拟货币迅速异化,成为推升泡沫的炒作工具。可是,不管如何美化神化虚拟货币,它都不是法定的实体货币。非法定的虚拟货币,缺乏价值内涵支撑,资本炒作后价格失控,使不少中小投资者的个人财产和权益受损。在这种情况下,给虚拟货币戴上“紧箍咒”,避免其成为资本泡沫的“兴奋剂”是应有之义。
面对虚拟货币的市场乱象,监管者理应有所作为。由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属于新生事物,全球对其如何监管并未达成基本共识,监管也呈碎片化。在此情势下,虚拟货币的炒作,就很容易突破传统的金融监管链条,从而成为资本玩家的“玩具”。
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中国的监管立场明确,早在2013年12月,央行等多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等。2017年9月,央行等多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禁止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ICO);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当虚拟货币野蛮生长时,传统的全球货币体系将受到冲击,全球金融和资本市场将面临系统性风险。所以,全球各国应该充分关切虚拟货币交易的风险,不能让其跳脱现有的法律和道德底线,无视甚至挑战现有的监管体系。虚拟货币交易不仅仅是一场资本泡沫游戏,更是一场资本利用高科技试图颠覆传统货币交易秩序的阳谋。如果主权国家监管无作为,或监管条块分割,难以达成全球共识,那么资本利用虚拟货币催生的泡沫将会攻城略地,让尚未走出疫情阴霾的全球面临一场更大的危机。
当务之急是让虚拟货币脱虚向实,以比特币为例,其本身具有一定价值,因为一枚比特币产生需要消费电量,而电费在现实世界是有价格的。由于比特币总量维持在2100万枚,再加上价值区块链技术和分布式记账的加密特点,使得比特币的存在具有一定合理性。尽管如此,由于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所以它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作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比特币必须在可监管的前提下才有意义。而作为比特币的衍生物,一些野蛮生长的虚拟货币必须从“源代码”上予以阻断。
近段时间,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这不仅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也扰乱了经济金融的正常秩序。面对虚拟货币的市场乱象和资本市场的无序炒作,各国都应积极作为,合力给虚拟货币戴上“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