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各种“理财平台”接连曝出非法集资,并且当前,大案频发、涉案金额大、参与人数多,已成为非法集资的新特点,往往投资者们看中的是当初承诺的丰厚回报,然而不法分子看中的却是投资者的本金。非法集资不可持续,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此外,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非法集资的特征:
1.假借国家、区域或行业、金融发展政策,虚构“投资项目”“理财产品”,编造投资前景。
2.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签定合同, 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管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3.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现货交易、资金互助、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交易等为噱头,引诱投资人投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
4.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 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5.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
6.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7.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2.不要被小礼品打动,不接受“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3.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受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4.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